行政处罚
四平市宏业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西环罚字﹝2020﹞2-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宏业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702368870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廷利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生产产生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5/20
处罚机关: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