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艾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应急罚﹝2021﹞JC025-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艾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95673327235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震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1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工)闫龙、张相军、霍健、张立鹏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要求企业5月26日前整改完成。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复查时,发现该项隐患未整改。你单位对此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和《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6
处罚有效期: 2022/06/16
公示截止期: 2022/06/16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