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应急罚﹝2021﹞ZZFJ01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73301852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柯俭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4日,省应急厅“有限空间专项”暗访组和四平市应急局执法科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厌氧罐小间设置的甲烷可燃气体报警器、垃圾卸料平台设置的有毒气体报警器报警信号未传到控制室、厌氧小间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高度不够需评估后重新安装。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和《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3
处罚有效期: 2022/07/13
公示截止期: 2022/07/13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