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宏生花炮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东)应急罚﹝2021﹞0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宏生花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795222327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连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1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二处检查组对四平宏升花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1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省厅检查组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并交办属地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处罚依据: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和《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载量基准》(2017年版)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和《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载量基准》(2017年版)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4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9
处罚有效期: 2021/07/20
公示截止期: 2022/07/09
处罚机关: 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