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鑫达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梨交罚﹝2021﹞2203220003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鑫达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1589497012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羽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
2021年07月16日15时00分,梨树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康大忠、项文在案件审理科室接待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鑫达运输有限公司法人王晓羽前来办理吉C4F880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道路运输证号:220322216574。经运政系统查询该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下次技术等级评定日期为2020年02月29日。
处罚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1年07月16日15时00分,梨树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康大忠、项文在案件审理科室接待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鑫达运输有限公司法人王晓羽前来办理吉C4F880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道路运输证号:220322216574。经运政系统查询该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下次技术等级评定日期为2020年02月29日。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处罚有效期: 2022/01/23
公示截止期: 2022/07/23
处罚机关: 梨树县交通运输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