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顺安液化气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东城执处罚﹝2021﹞CR--00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顺安液化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MA0Y41MM2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侯锐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顺安液化气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室外部分气瓶露天存放。
处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室外部分钢瓶露天存放。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0
处罚有效期: 2021/08/10
公示截止期: 2022/08/10
处罚机关: 四平市铁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