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鑫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1﹞22038203000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鑫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MA14X7FC5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跃武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2021年08月19日10时00分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姜晓威、赵勇,在双辽市双辽市双山镇高速路口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田密驾驶吉CR555挂(黄色)、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进行了检查。司机在现场协助检查。检查发现:该车牵引车车号为:吉CR555挂(黄色),挂车车牌号为。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吉林省鑫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田密驾驶员、身份证号:220303197203273614、住址是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18843473066。司机与车主为(雇佣关系)。现场机动车结构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标注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违法情节较轻。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现场相片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9
处罚有效期: 2022/08/19
公示截止期: 2022/08/19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