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西城处罚(2021)S041310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737038628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贲继宇
违法行为类型: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违法事实:
2021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在巡视时发现吉林省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责任区垃圾,有现场影像资料、现场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询问以上事实违反了《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吉林省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吉林省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吉林省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处罚有效期: 2021/04/30
公示截止期: 2022/04/23
处罚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