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市顺达加油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应急罚﹝2021﹞危化-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市顺达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MA17F19QX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班兴旺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配合省应急厅危化二处在对双辽市顺达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关闭智能液位仪报警;员工张静考试试卷部分试题未作答,判分为正确,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站长金宝仁未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站长兼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4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9
处罚有效期: 2021/07/19
公示截止期: 2022/07/19
处罚机关: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