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双辽众鑫加油站玻璃山站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双)应急罚﹝2021﹞危化-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双辽众鑫加油站玻璃山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82MA1786DH7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井成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配合省应急厅危化二处在对双辽市众鑫加油站玻璃山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液位仪有故障,1#、2#汽油罐无液位显示,4#罐显示-10#柴油,5#罐显示-25#柴油;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1年5月1日);未见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4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9
处罚有效期: 2021/07/19
公示截止期: 2022/07/19
处罚机关: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