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志成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东城执处罚﹝2021﹞CZ--010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志成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MA13WJPP1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苏冠宇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运输车辆(吉C4C121)在运输渣土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造成遗撒产生扬尘。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运输渣土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1
处罚有效期: 2021/09/01
公示截止期: 2022/09/01
处罚机关: 四平市铁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