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建国大罐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西环罚﹝2021﹞1-1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建国大罐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60115575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冷建国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减少废气排放措施不能正常运行
处罚依据:
《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20
处罚机关: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