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中韩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卫医罚字﹝2021﹞F00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中韩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MA0Y3CQ02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权广周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违法事实:
四平中韩妇女儿童医院核酸采集室未建立空气和物表消毒工作记录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6
处罚有效期: 2022/09/16
公示截止期: 2022/09/16
处罚机关: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