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桦鑫包装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东)应急罚{2021}10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桦鑫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124923122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光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规章制度、隐患管理、警示标志等类违法
违法事实: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规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款和第(七)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四)款和参照原《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规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9
处罚有效期: 2021/11/10
公示截止期: 2022/10/19
处罚机关: 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