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睿宁木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自然资西执罚﹝2021﹞8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睿宁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339973733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彪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四平市睿宁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3月占用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巨丰村五社土地建设厂房,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占地面积2160平方米,占地地类为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限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铁西区平西乡巨丰村村民委会,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耕地部分处以每平方米5.00元罚款,计:10,800.0元(2160㎡×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9
处罚有效期: 2022/10/19
公示截止期: 2022/10/19
处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