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长春市鹏龙物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梨运罚﹝2019﹞2203220005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春市鹏龙物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097009166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崔文蓬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刘俊峰经营的吉C4F226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且属于《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106规定的特别严重违法程度和《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定的一般处罚情节。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以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19年5月15日15时26分,梨树县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陈文山、周秋萍在维修科科室接待前来办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长春市鹏龙物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的司吉C4F226重型半挂牵引车当事人崔文蓬,经运政系统查询该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期限到2018年10月,长春市鹏龙物流有限公司梨树分公司经营的吉C4F226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4
处罚有效期: 2020/05/24
公示截止期: 2020/05/24
处罚机关: 梨树县运输管理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