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叶赫沐心谷休闲养生度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叶林罚决字﹝2019﹞第015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叶赫沐心谷休闲养生度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077086447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程继峰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
经查实,四平叶赫沐心谷休闲养生度假有限公司在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吴家屯小腰沟国有林地内,未经审批擅自修建违规建筑,改变林地用途。此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应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恢复原状(限期六个月);处以每平方米25元罚款,即1400.2平米×25元/平方米=35005元(叁万伍仟零伍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4
处罚有效期: 2021/03/04
公示截止期: 2021/03/04
处罚机关: 四平市林业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