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应急罚﹝2021﹞JC07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598847950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学宝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等
违法事实:
2021年10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四平市宝亿彩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演练(2021年上半年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要求进行演练)、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缺少明显警示标志(两处有限空间、一处配电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试卷未进行批改(2021年4月10日)、未见隐患排查台账。该单位对此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4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0
处罚有效期: 2022/10/20
公示截止期: 2022/10/20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