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白城市张沙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1﹞220382010028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白城市张沙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800MA171D540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沙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违法情节较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4
处罚有效期: 2022/11/04
公示截止期: 2022/11/04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