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鸿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自然资西执罚﹝2021﹞1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鸿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2MA17JWER6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马书东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2020年5月该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铁西区平西乡九间房村二组集体土地建设调味品厂房、办公楼项目。总占地面积6585.2平方米,占地地类为村庄、一般耕地。其中村庄4806.3平方米,占一般耕地1778.9平方米,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实施方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限3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九间房村民委员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并处罚款,共计:23,313.40元。占建设用地部分处以每平方米3.00元罚款,计:14,418.90元(4806.3㎡×3.00元/㎡);占一般耕地部分处以每平方米5.00元罚款,计:8,894.50元(1778.9㎡×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5
处罚有效期: 2022/11/05
公示截止期: 2022/11/05
处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