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梨树县汇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叶赫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市监行处字﹝2021﹞216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梨树县汇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叶赫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3339989823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钟颖
违法行为类型: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违法事实:
2021年9月24日,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乡镇分局执法人员对梨树县汇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叶赫分店进行现场日常监督检查时,现场抽查当日销售的“银杏叶片”药品,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处方。2021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复查,现场抽查当日销售的“替米沙坦胶囊”药品,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处方。
处罚依据: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2
处罚有效期: 2022/11/12
公示截止期: 2022/11/12
处罚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