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吉林省华宇集团四平仁兴商厦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铁西)应急案﹝2021﹞RM-002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省华宇集团四平仁兴商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60104147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车辉
违法行为类型:
临时用电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
违法事实:
1、未依法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2、未依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风险分级采取管控措施。3、未依法按吉林省地方标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将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4、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处罚依据:
《中华人员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0
处罚有效期: 2022/11/10
公示截止期: 2022/11/10
处罚机关: 四平市铁西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