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伊通满族自治县众合医药商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伊市监伊通所行罚字﹝2021﹞4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众合医药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3MA84LP4Y1U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违法行为类型: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违法事实:
2021年8月16日,执法人员在你药店(伊通满族自治县众合医药商店)监督检查中发现你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该行为处以警告处分并责令改正。2021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对你药店依法复查,发现你药店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处罚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5
处罚有效期: 2022/11/15
公示截止期: 2022/11/15
处罚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