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应急罚﹝2021﹞JC08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94753606840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洪磊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多处防爆线路出线口未封堵;配电箱内插座无漏电保护;油库和软化水车间均未设置安全出口及应急照明;三楼倒面岗内开关箱、插座、开关、视频监控均为非防爆设备)。该单位对此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2
处罚有效期: 2022/11/22
公示截止期: 2022/11/22
处罚机关: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