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盛顺机砖厂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四自资行罚决字﹝2021﹞第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盛顺机砖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2723131776E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艳华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建设
违法事实:
在四平市规划区中心城区、铁西区文博路南侧、盛顺机砖厂厂区内,建设面积分别为①420㎡②91㎡,砖木结构,用途为①工人宿舍、②食堂的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筑。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按四平市恒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建设工程成本造价评估报告书的价款5%进行罚款,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叁拾元零伍角整¥:13030.5元(即:(420㎡+91㎡)×510元/㎡×5%=13030.5元)。2.及时补办规划审批手续。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4
处罚有效期: 2022/11/24
公示截止期: 2022/11/24
处罚机关: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