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铁东区兴宏网络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四)文综罚字﹝2021﹞F-000007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兴宏网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3578935312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新朋
违法行为类型: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30日10时38分,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王淼(07030021012)、孙大宇(07030021013)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南河小区20号楼一层的四平市铁东区兴宏网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网吧正在营业,现场未发现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调取该网吧的计费系统,发现该网吧在11月26日18时41分和20时51分接纳两名未成年人。
处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处罚类别: 警告;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1、警告;2、责令停业整顿5日。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处罚有效期: 2024/12/22
公示截止期: 2024/12/22
处罚机关: 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