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科达网络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四)文综罚字﹝2021﹞F-000008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科达网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00691018188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艳玲
违法行为类型: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3日9时52分,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王淼(07030021012)、孙大宇(07030021013)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铁东区中央东路十一马路北的四平市科达网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网吧正在营业,检查中发现在8号机器和9号机器的顾客身份证信息显示两人出生日期分别为2005年和2006年,执法人员随即对顾客身份证进行拍照取证,初步认定这两名顾客为未成年人。
处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处罚类别: 警告;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1、警告;2、责令停业整顿5日。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处罚有效期: 2024/12/22
公示截止期: 2024/12/22
处罚机关: 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