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长春同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吉双交执法罚﹝2022﹞220382030001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春同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0Y3DJ94E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春友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案件
违法事实:
2021-12-0714:00:25,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稽查员姜晓威、赵勇。在吉林省双辽市双山镇慈惠村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驾驶吉AY521X(蓝色)起亚K5牌黑色小轿车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进行了检查。司机在现场协助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车牌号为吉AY521X(蓝色)道路运输证号:220100604824。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同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为范吉庆、住址是吉林省双辽市辽南街、联系方式:15643468882。司机与车主为承包关系。吉AY521X(蓝色)现场机动车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不符,存在改装行为。(现场勘验车辆类型为燃油车辆,擅自改装为油汽两用汽车)。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
处罚依据:
《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04
处罚有效期: 2023/01/04
公示截止期: 2023/01/04
处罚机关: 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