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旺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梨市监处罚﹝2022﹞3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旺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316699399A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孙云旺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1年6月4日在山东安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标称泰州三江消防器材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沱雨”规格型号QZ3.5/7.5直流水枪20件,进货价格是32元1件,销售价格是40元1件。在我局对产品抽检之后当事人卖了11件该批次产品,获利88元。本案抽检基数12件,货值金额480元。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二、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消防产品1件;三、罚款人民币480元;四、没收违法所得88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2
处罚有效期: 2023/01/12
公示截止期: 2023/01/12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