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四平市天使孕婴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梨市监处罚﹝2021﹞84号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平市天使孕婴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2MA17JACTX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明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违法事实:
经查,四平市天使孕婴店(投资人刘晓明)经营的标称临沂博智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态塑胶玩具/玩具车系列玩具(规格型号:668-3)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尖端项目不符合GB6675.1-2014、GB6675.2-2014标准,依据《2021年梨树县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判定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的标称临沂博智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态塑胶玩具/玩具车系列玩具(规格型号:668-3)。二、没收未销售不合格的标称临沂博智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态塑胶玩具/玩具车系列玩具(规格型号:668-3)1个。三、没收违法所得26元。四、罚款人民币104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4
处罚有效期: 2023/01/14
公示截止期: 2023/01/14
处罚机关: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