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伊)应急罚﹝2022﹞危化-010
对象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23677306394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冯晓红
违法行为类型: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违法案
违法事实:
2022年2月21日,伊通县应急局执法人员李丹、王晨阳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隐患排查,共发现6条隐患,详见现场检查记录(伊)应急现记(2022-危)016号,其中第一条,该企业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属于处罚项。
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该单位处罚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4
处罚有效期: 2023/03/04
公示截止期: 2023/03/04
处罚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