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起21吉CA00007〔2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许可内容: 起重机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395686999516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沈江山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许可编号: 1台门式起重机:起21吉CA00007〔21〕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1/07
有效期自: 2021/01/06
有效期止: 2099/12/31
许可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当前状态: 有效